188体育东方13-3区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188体育申请审批〈东方13-3区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海油安〔2024〕3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东方13-3气田新建1座无人井口平台(DF13-3WHPG平台),布设12个井槽,先期钻6口生产井,预留6口井槽。新建DF13-3WHPG平台与DF1-1WHPF平台间海底混输管道、海底电缆各1条,长度均为6.3公里;新建DF1-1WHPF平台与DF13-2CEPB平台间海底混输管道1条,长度为15公里。同时,对已建DF1-1WHPF平台和DF13-2CEPB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包括提升生产水处理能力、外扩甲板,以及新增清管球发射器、接收器、凝析油增压泵、电缆护管和海缆接线箱等。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合成基钻井液、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应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生活垃圾(符合排放要求的食品废弃物除外)、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船舶产生的各类垃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处理处置。
(二)严格执行钻井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海底管道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悬空。加强海管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切实落实溢油应急措施。对油田现有溢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将本项目纳入其中,并报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江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珠江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海南省渔业、海事部门和中国海警局直属第四局。
(五)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符合排放要求的钻井液和钻屑在水下25米排放,并严格控制排放速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海缆挖沟作业应避开所在海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盛期(5月至6月),最大限度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三、珠江南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珠江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4年9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