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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1-05-27 来源:国家能源局

  问题:

  我单位有一200MW发电工程,送出线路和风电场工程已经发改委核准。由于发改委文件核准项目分别为发电场工程和220kV送出线路工程。但项目接入电网实际需要进行进入开关站增加1个间隔的扩建任务。原质检注册有上述两个核准手续即可办理质监站备案注册工作,现由于本通知提到“未经核准(审批、备案)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质监机构不得受理其质监申请。”,质监站不予注册。开关站扩建间隔是送出线路接入电场要求条件,扩建间隔工程预算投资为250万元。请问领导此扩建间隔是否按惯例作为送出线路的附属工作,不重新进行项目核准。

  留言时间: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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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核准(审批、备案)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质监机构不得受理其质监申请。关于“扩建间隔是否按惯例作为送出线路的附属工程,不重新进行项目核准”问题,请该工程的核准部门明确送出线路工程的核准文件中是否包含扩建间隔内容。电力质监机构依据核准范围受理对应的电力建设工程质监申请。

  答复时间:2021.5.20

  答复单位:可靠性和质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