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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06-01-20 来源:国家能源局

1月12日,为了推进《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有效实施,大力普及《可再生能源法》的法律知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及人民日报社等有关新闻媒体联合召开了《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新闻发布会暨“中国防卫杯”《可再生能源法》公益知识竞赛启动发布会。会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之俊、人民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主任蒋秀生等出席了会议。

毛如柏主任指出,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迅速增长,能源安全和能源环境问题突出。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缓解我国能源环境压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奠定了比较完整的法律框架,也向国际社会宣示了我国走能源清洁发展之路的决心,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说,为了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规章文件,使其能够与《可再生能源法》同步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请国务院办公厅协调、督促国务院能源、价格、财政、建设和标准化主管部门,抓紧研究起草12项行政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目前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一些技术规范已经颁布,为法律有效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介绍了制定《可再生能源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情况。他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法》配套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的配套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条件的都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印发了《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及费用分摊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已经委办公会讨论通过,将在不久召开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后向全社会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完成了全国水力资源复查工作,并正在组织开展全国风能资源、生物质能资源评价等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的两项技术规范和六项国家标准已经编制完成并发布,由财政部负责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有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已制定完毕,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也正在按照《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要求进行制定。

张国宝同志说,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今后国家要解决好产业体系的建立问题,从加强人才培养、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实现设备国产化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产业体系的建设。他还详细地为与会者介绍了在水能资源开发、风电设备国产化、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国家规划和工作重点。

与新闻发布会同时举行的还有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日报社联合主办,中国防卫科技学院协办的“中国防卫杯”可再生能源法公益知识竞赛启动发布会。此次知识竞赛的媒体支持单位包括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竞赛试题将通过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发布,并将于2006年3月底举行总决赛。